CNAS-CL01- A002: 202将在2021年1月1日实施。

 行业新闻    |      2020-12-22


CNAS- - CL01- - A002: 2018 与 与  C NAS- - CL01- - A002: 2020  主要修订内容

序号

CNAS-CL01-A002: 2018

CNAS-CL01-A002: 2020

备注

条款号

内容

条款号

内容

1

5.2

实验室管理层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范围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5.2

实验室管理层中至少应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领域内具有足够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实验室技术活动。该人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范围密切相关专业(以下简

称化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增加“负责技术活动”

2

6.2.3

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应至少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至少 5 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并能就所从事的检测工作阐明原理。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 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具有至少 10 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关键检测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

定度评定的方法,并能就所负责的检测项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6.2.3.

1

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应至少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的学历。如果学历或专

业不满足要求,应具有至少 5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并能就所从事的检测工作阐明原理。

1.内容拆

分;

2.增加

“注”。

6.2.3.

2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 或 相 关 专 业 , 并 符 合NAS-CL01-G001 6.2.2 条要求,其工作经历,应是相应领域化学检测工作经历。

1.内容拆

分;

2.增加职

称 的 要

求。

6.2.3.

3

关键技术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并能就所负责的检测项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关键检

测人员”

改为“关

键技术人

员”

3

6.2.6.

1

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人员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实验室应定期评价被授权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记录和授权记录应予以保存。

6.2.5

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人员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对从事化学领域方法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的人员的授权,至少应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实验室应定期评价被授权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记录和授权记录应予以保存。

1.条款号

变化;

2.增加内

容;

3.增加

“注”

4

6.2.6.

2

样品的保管人应被授权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

6.2.6

样品的保管人应被授权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

条款号变

化;

5

6.3.1

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特别关注并确认检测设施和环境不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产生不良的影响。

6.3.1

实验室应合理分区,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干扰,并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验证检测设施及环境不影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1 增加内

容,优化

措辞。

2. 修 改

“注”。

6

6.3.2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的程序。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适应并便于使用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个人防护装备、烟雾报警器、毒气报警器、洗眼及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其功能的有效性。

6.3.2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保证人员健康的程序。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适应并便于使用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个人防护装备、洗眼及紧急喷淋装置等,定期检查其功能的有效性。

删除了有

安全、消

防方面内

容。

7

 

 

6.3.5

当实验室在永久控制之外的场所或设施中从事采样和现场检测等活动时,应制定文件并保证这些场所和设施的环境条件满足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的要求。必要时,应有措施检查采样、现场检测设备的性能不受影响,并记录环境条件和采取的措施。

新增

8

6.4.1.

2

实验室应制定程序,规定标准溶液和其他内部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注意事项或危害、制备人、标识等要求,并保存详细记录。适用时,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逐级稀释记录。

6.4.3.

1

实验室应有程序,规定标准溶液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注意事项、制备人、标识等要求,并保存详细记录。适用时,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逐级稀释记录。

1.条款号

变化;

2.修改内

容。

9

6.4.3

实验室应采取措施以确保设备功能正常运行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删除

10

6.4.3.

1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储存试剂和标准物质在制备、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特定要求,包括其毒性、对热、空气和光的稳定性、与其他化学试剂的反应、储存环境等。

6.4.3.

2

试剂和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在制备、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特定要求,包括其毒性、对热、空气和光的

稳定性、与其他化学试剂的反应、储存环境等。

条款号变

11

6.4.3.

2

……

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配备一套专用的器皿,以避免可能的交叉污染;将用于痕量金属分析的器皿浸泡于酸液中以去除痕量金属。对互不相容的检测,实验室应使用不同的器皿。应关注清洗剂中可能存在的分析物。

 

……

对于互不相容的检测,实验室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器皿,以避免可能的交叉污染;器皿清洗应关注清洗剂中可能存在的分析物及分析干扰物。

1.修改内

容;

2.条款号

变化。

12

6.4.10

.1

实验室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建立校准曲线。最低浓度的标样应在接近检测方法报告限的水平,并应建立和执行线性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的准则。对非线性校准函数,需要更多的校准标样。如适用,应使用插入法技 术 (bracketing

technique)

 

 

删除

13

6.4.10

.2

应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建立定期检查结果可否接受的判定标准,且该判定标准应与测量不确定度相当。

7.2.1.

1

实验室应关注检测方法中提供的限制说明、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选择的检测方法应确保在限值附近给出可靠的结果。实验室应建立和执行与检测方法要求相匹配的校准曲线,并定期使用中间浓度水平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建立检查结果可否接受的判定标准。

1.条款号

变化;

2.优化措辞

14

6.4.10

.3

需要时,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核查可根据检测工作的实际,从标准物质的性状是否有异常变化、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着手。如果在期间核查中发现标准物质已经发生分解、产生异构体、浓度降低等特性变化,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对之前检测结果的影响,执行 CNAS-CL01 7.10 条款“不符合工作”。

6.4.10

需要时,标准物质在使

用期间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核查可结合检测工作的实际,考虑标准物质性状的异常变化、储存环境、标准物质的有效期限等影响因素。如果在期间核查中发现标准物质已经发生分解、产生异构体、浓度降低等特性变化,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其对之前检测结果的影响,执行 CNAS-CL01 7.10 条款“不符合工作”。

1.条款号

变化;

2.增加内

容;

3.增加

“注”

15

6.6.2

c)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验收采购的试剂和标准物质应检查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必要和可行时应通过适当的检测手段,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特别是痕量分析,应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接受标准。实验室应确保实验用水满足检测要求。如采用自制实验用水,应定期检查水净化系统的性能以确认制备的水满足检测要求,并保存此类检查的记录。

6.6.2

c)

实验室应确保标准物质、试剂(含实验用水)满足检测要求。验收时应核查标签、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或可行时,应通过适当检测

手段确认。对于痕量分析,应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接受标准。

修改内容

16

 

 

7.1.1

需要时,实验室应与客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与后续检测相关的抽样(含取样、采样)的方案,包括抽样位置、时间、方法、样本量等信息。

新增

17

7.2.1.

1

实验室应关注检测方法中提供的限制说明、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选择的检测方法应确保在限量点附近给出可靠的结果。

7.2.1.

1

实验室应关注检测方法中提供的限制说明、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选择的检测方法应确保在限值附近给出可靠的结果。实验室应建立和执行与检测方法要求相匹配的校准曲线,并定期使用中间浓度水平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建立检查结果可否接受的判定标准。

1.增加内

容;

2. 修 改

“注”。

18

7.2.1.

5

实验室应对首次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如果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标准方法中未能详述但影响检测结果的环节,应将详细操作步骤编制成作业指导书,作为标准方法的补充。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7.2.1.

5

实验室应对首次采用的标准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正确度和精密度等,尤其对于痕量分析和超痕量分析,还应关注检出限、定量限等。当标准方法发生变更及到技术能力发生变化,如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操作方法、方法适用范围等,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1.修改内

容;

2.条款号

变化。

19

7.2.2.

1

任何对标准方法的修改,都必须进行确认,即使所采用的替代技术可能具有更好的分析性能。

7.2.2.

1

任何对标准方法的修改,包括超出适用的浓度范围或基体范围、采用分析性能更佳的替代技术等等都应进行确认。

1. 删除

注;

2. 修改

内容。

20

7.2.2.

3

确认方法的性能特性时,实验室应:

a)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来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实验室应能解释和说明检出限和报告限的获得。报告限应设定在一定置信度下可获得定量结果的水平。

b) 如可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s)评估方法偏差。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应尽可能与样品基体一致。分析物的水平也应在方法的适用范围内。应关注客户需求的浓度水平及规定的限量附近的检测性能特性。如无合适基体的有证标准物质,应进行回收率研究或与标准参考方法进行比对。

注:ISO 指南 33“有证参考物质的使用”所给程序可用于评估方法的正确度。

c) 当设备、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或不满足制造商的要求时,应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

7.2.2.

3

确认方法的性能特性时,实验室应:

a)通过检测方法的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检出限、定量限、线性范围、正确度、精密度等特性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实验室应能解释说明检出限和定量限的获得方法或过程。

b) 如可行,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s)评估方法正确度。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应尽可能与样品基体一致。分析物的水平也应在方法的适用范围内。应关注客户需求的浓度水平及规定的限量附近的检测性能特性。如无合适基体的有证标准物质,应进行回收率研究或与具有可比性的标准方法或公认的检测方法进行比对。

c) 当设备、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时,应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

1.修改内

容;

2.修改

“注”。

21

7.3.1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抽样样品应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应始终保留。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应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必要时,实验室应制定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测试样的程序,以确保该测试样具有样品代表性。应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二级抽样、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7.3.1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抽取后的检测样品应能代表原始样品。必要时,实验室应制定抽取检测样品的程序,以确保该样品的代表性。应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样品的抽取、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优化措辞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