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长沙县政府网近日发布《长沙县支持镇(街道)工业扩能提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其中提出,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奖励。对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达到AAA级、AA级、A级当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工信部数字化转型贯标星级评估获证企业达到3星级、2星级、1星级当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考核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考核企业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
该文提出的十条政策措施为:
(一)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批机制,针对招商引资、用地审批、拆迁等关键环节,依法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工业项目从立项备案到投产的全链条审批流程优化;重点推进工业项目征地拆迁。深入开展“三带三抓两促进”精准服务企业行动,多措并举做好资金、土地、手续办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道)〕
(二)创新灵活发展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中小微企业和配套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灵活选择发展路径,对无法入驻县内省级以上园区的企业,各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条件下,由项目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依规对上级相关部门出具企业不进园区的情况说明。〔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各镇(街道)〕
(三)高效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镇(街道)创新探索多元方式盘活国有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厂房三类土地资源,吸引优质高效的工业项目入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中小微企业需要,对工业或者生产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用地项目,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工业厂房依法依规按照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给中小微企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厂区改造和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加强对闲置土地(厂房)的监管,确保其得到有效利用和合理开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各镇(街道)〕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强化工业经济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全力支持工业发展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街道)综合承载能力,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得到满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各镇(街道)〕
(五)强化激励政策支持。设立促进镇(街道)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镇(街道)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激励镇(街道)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快、税收贡献大的工业强镇(街道),给予激励表扬和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工业经济的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六)整合优化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整合优化现有振兴长沙县工业实体经济政策奖励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长沙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县级可用财力,统筹保障资金,并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的基金扶持模式,以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金融事务中心)
(七)支持中小微企业扩能升级。设立企业成长阶梯奖励机制,对年产值和增速上台阶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且在长沙县纳统在库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支持、市场开拓等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智能化改造更新先进生产设备、改造生产线;鼓励企业成为产业链链上企业,支持新能源产业等配套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事务中心)
(八)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奖励;对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平台等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九)支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主导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融合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深化人才工作一体化格局,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创优人才服务保障等多项举措,符合长沙县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企业的人才享受县人才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效应,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等。〔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金融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镇(街道)〕
来源:长沙县政府网
